高雄市爭議調處人員職業工會

最新消息未分類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與民有約」協助高雄爭議調處勞動人員法務更專業!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與民有約」協助高雄爭議調處勞動人員法務更專業!


臺灣高等法院為增進各界對法院的認識,加強法治教育宣導,積極主動與民眾交流,邀請機關團體及社會人士參觀本院,並舉辦座談會,派員至校園、機關作法律宣導等,讓民眾瞭解司法業務運作,實現「司法為民」之理念。


高雄市爭議調處人員職業工會成立於民國103年,成立宗旨係以:「協助民眾各項生活事務之爭議調處,與提升爭議調處從業人員社會經濟地位、保障會員權益,並增進會員知能。」服務為爭議而困苦的民眾,與協助服務民眾爭議調處的專業人士,是為本會主要成立之目的。


12月7日上午,高雄市爭議調處人員職業工會陳功軒理事長,帶領理監事群與會員、學員參訪,於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東側門集合,該院訴訟輔導課辦理「與民有約」承辦人,細心、親切的帶領參訪民眾,解說高等法院許多便民訴訟輔導服務,改變民眾以往對法院陌生、嚴肅的距離感。


此次職業工會參訪法院活動,因同行者多數為協助民眾爭議調處的專業人士或學員,因此,法院除了安排一般民眾鮮少接觸到的羈押室參觀,與模擬法庭演練之外,訴訟輔導課還安排了一場交通事故判決旁聽席旁聽,讓平時就有在協助民眾交通事故爭議調處的調解委員們,能更了解交通事故若無和解之後的法院訴訟判決程序,有助於爭議調處專業人士協助爭議民眾調處爭議時,更準確的評估爭議成本與訴訟風險。


參訪活動最後,承辦單位邀請一位高等法院判決交通事故訴訟案件非常有經驗的何佩陵法官,與職業工會會員針對交通事故不法侵害進行座談。何法官說:「法律是不保護躺在自己權利上睡覺的人。民眾在遭遇事故受到侵害時,需要懂得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但也要能對相關法律有著基本的認識,合理主張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故在簡短的一個小時座談會中,解說許多與不法侵害有關的法規,讓職業工會的調解委員們在法務專業受益良多。


座談會中,高雄市爭議調處人員職業工會陳功軒理事長,向法官說明專業人士加入調處職業工會,一同提倡、推廣台灣發展司法院制定的的三型「民間型調解」,目的在於希望有機會協助爭議民眾減少對立,促進台灣「以和為貴」的和諧社會氛圍。並向法官請教有關工會交通事故和解協議書之方式,優化工會爭議調處作業程序。


會後,工會理事長致贈法官感謝狀,感謝法院能辦理「與民有約」親民活動,讓工會調解委員、會員有機會走進法院、認識法院,對工會日後在協助爭議民眾調處爭議時,能讓民眾獲得更好的服務。

港都新聞報 / 記者 業昊凱採訪 陳韻晴報導